2025年涉秦岭、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和“两高”项目突出问题整改实地督查反馈“丹凤县宏岩铁矿石料加工厂问题,占地面积23.94亩,未办理用地和相关建审手续,属未批先建、违法用地等问题”收悉后,商洛市高度重视,制定了《丹凤县宏岩铁矿石料加工厂无用地手续问题整改方案》并抓好问题整改,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并通过了市级检查验收、省级核实验收,达到了销号条件,按照省秦岭办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之规定,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8日--2026年7月2日
反映方式: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资源局反馈。
联系电话:0914-2320311
附件:2025年涉秦岭、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和“两高”项目突出 问题整改实地督查反馈丹凤县宏岩铁矿石料加工厂整改情况的报告
附件
2025年涉秦岭、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和“两高”项目突出问题整改实地督查反馈丹凤县宏岩铁矿石料加工厂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4月,省秦岭办联合省纪委监委组成省联合暗访组,对丹凤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暗访检查,将“丹凤县宏岩铁矿石料加工厂问题,占地面积23.94亩,未办理用地和相关建审手续,属未批先建、违法用地等”问题纳入2025年省级台账进行管理。丹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问题调查核实和研判整改工作。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现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商洛市丹凤县宏岩铁矿石料加工厂位于龙驹寨街道麻地湾村附近,属秦岭一般保护区(坐标:110°23'43.02",33°41'20.352"),占地面积23.94亩。(其中占永久基本农田0.54亩)。2024年省秦岭办联合省纪委监委联合暗访发现,现场露天堆放大量砂石料,厂区污水横流,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经审查 资料核实,该企业未办理用地和相关建审手续,属未批先建、违法用地。上述问题情况已于2024年11月反馈至丹凤县,截至2025年4月省发改委秦岭督导组现场检查,该企业在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情况下(未完成整改前禁止开工),仍在擅自加工生产石料,且环保问题基本无整改迹象。
二、整改情况
根据整改方案要求,丹凤县自然资源局已指导宏岩铁矿石料加工厂对违法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全部拆除,恢复了土地原状,消除了生态环境保护不到位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扎实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着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形成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格局。
(二)进一步从严监管。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并重,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在供地、审批、建设等环节从严把控,切实把秦岭保护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全过程。
(三)进一步健全机制。以林长制、田长制为抓手,强化责任监管,增强执法力量,扎实开展秦岭“五乱”整治等系列行动。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督查重要内容,强化落实情况跟进问效,各级林长、田长常态化开展巡查,切实履职尽责,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