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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届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先进县的决定

2016/03/15 1.7w 阅读 265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兴水强农惠民政策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商发〔2011〕6号)精神,深入开展“水利振兴杯”夺杯竞赛活动,有力促进了水利对农业经济的基础保障作用。为发扬成绩,表彰先进,根据《商洛市“水利振兴杯”夺杯竞赛活动考评方案》(商政办发〔2012〕17号),经查看现场,测评打分,市政府决定对第二届“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先进县山阳县人民政府通报表彰,颁发“水利振兴杯”奖杯。

“水利振兴杯”竞赛活动是市委、市政府在新形势下推动我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快速发展的重大举措,希望受到表彰的县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争先进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增加投入、加大宣传,继续深入开展好“水利振兴杯”夺杯竞赛活动,确保新时期水利建设在政策机制上有新突破,在财力投入上有新增加,在建设内容上有新拓展,在质量效益上有新提高,在兴水强农惠民上有新佳绩,为加快推进我市水利现代化、建设幸福商洛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