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2015年以来,各县区、市直有关工作部门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保安全、保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全市森林防火实现了“零火灾、零伤亡”,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安全。按照2015年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的《商洛市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工作考评、月检查情况,依据《商洛市县区森林防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市政府决定对综合考核一等奖的柞水县,二等奖的商州区、丹凤县,三等奖的洛南县、山阳县、商南县、镇安县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
市政府希望各县区继续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夯实责任,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开创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绿色、和谐、幸福商洛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