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根据中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安排部署和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5年版)》的基础上,再次精简行政许可项目18项,其中合并3项、取消6项、下放管理层级9项。同时,公布《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年版)》。为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许可项目的落实、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自公布之日起,一律取消,不得再实施审批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审批。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项目,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下放落实工作,不得截留或变相保留。各县区要积极主动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及时落实承接部门,抓紧制定监管措施和操作办法,确保承接落实及时到位。
二、《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年版)》共155项,凡未列入《汇总目录》的行政许可项目,自公布之日起,一律不得实施审批。
三、加大行政审批权的监督运行,加快修订配套政策和相关制度,在有序推进简政放权的同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管结合。
市监察局、市审改办要进一步加强跟踪督查,严格纪律要求,积极推进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附件:1.市政府决定合并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共3项)
2.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共6项)
3.市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共9项)
4.《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年版)》
(共155项)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