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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停注销“洛南发布”新浪微博的公告

2024/05/10 1.2w 阅读 479 点赞

为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务新媒体账号,促进我单位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和《陕西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陕政公开办〔2021〕18号)有关规定以及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有关要求,报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我单位开办的“洛南发布”微博账号将于即日起停止发布信息,并按程序予以关停注销。

欢迎关注“洛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uonan.gov.cn/)查阅浏览我县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