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柞水县秦通矿业露天开采,无视秦岭生态保护”网络舆情,省秦岭办、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指导柞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柞水县秦通矿业相关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柞字〔2025〕36号),我市高度重视,全力抓好问题整改,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并通过了市级检查验收、省级核查验收,达到了销号条件,按照省秦岭办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之规定,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3日-4月24日
反映方式: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资源局反馈。
联系电话:0914-2321567
附件:柞水县秦通矿业舆情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附件
柞水县秦通矿业舆情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关于“网民反映商洛市柞水县秦通矿业在秦岭山区大面积开发,破坏周围生态环境”批示要求,省秦岭办、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指导柞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柞水县秦通矿业相关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柞字〔2025〕36号)。
并按照方案扎实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问题
1.违法占用土地。经核查,该公司矿区外非法占用土地5.01亩堆放渣土,矿区内挡土墙散水硬化地面超用地批准范围0.27亩,办公区活动板房超用地批准范围0.21亩。
2.环保措施不完善。经核查,该公司加工厂未按要求落实环评批复内容,部分砂石料裸露堆放无遮盖,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物料大棚建设不规范,未严格遵守环保“三同时”规定。
3.水土保持措施管护不到位。经核查,该公司终采平台有部分排水沟、挡水埂出现堵塞和水毁现象,加工厂区内有零星堆渣,道路排水沟部分堵塞,缺少排水消能设施。
二、整改情况
(一)关于“违法占用土地”问题
整改情况:县资源局于8月28日已督促企业对违法占地临时堆放渣土全部清运,场地已平整到位;对超供地范围的硬化地面,已拆除恢复土地原状;超用地范围办公区活动板房也已拆除,目前已恢复土地原状,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关于“环保措施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县环保局于8月28日责令企业对部分露天堆放的砂石料进行规整集中堆放,并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目前已立行立改到位;物料大棚主体已建设完成,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关于“水土保持措施管护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县水利局要求,企业一是对终采平台排水沟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水沟内的淤泥、碎石、杂草等杂物进行清理,恢复了沟体原有断面尺寸与坡度,目前排水沟排水通畅;二是对水毁的3处挡水埂进行了加固修复,恢复原结构和设计断面,确保正常发挥作用。三是对淤积损毁的三个沉沙池的淤积泥沙清理并修复。四是对厂区内3处零星堆渣进行集中清理,统一转运至固定堆放场地,采取覆盖措施对渣体进行了苫盖,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着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二)进一步强化舆情监测。紧盯负面舆情和热点问题,强化网信、公安、宣传等部门协同,落实舆情信息共享、跨部门会商研判机制,加密线上线下24小时监测预警,实施“3+N”舆情联动处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抢抓第一时间,将各类舆情信息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健全巡查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严查实改,对全县矿山企业常态化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照企业环境批复内容,逐企业、逐项目深入排查,严查重处用地及环境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切实把监管网格织密筑牢,全力守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