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推进商标战略五年规划(2013-2017年)》已经市政府2013年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8日
商洛市推进商标战略五年规划
(2013—2017年)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陕西省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0〕8号)、市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商政发〔2010〕33号)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意见》(商政发〔2012〕26号)等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积极扶持、培育、注册商标,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知名、著名和驰名商标,提高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商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我市推进商标战略五年(2013—2017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一体两翼”发展战略要求,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为抓手,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政策扶持、合力推进”的思路,以完善商标注册、管理、服务、保护体系为重点,努力扩大“商标兴企、商标富农、商标强市”成果,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升整体经济效益上的重要作用,为建设绿色现代、开放和谐、文明宜居的幸福商洛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规划目标
从2013年起至2017年,利用五年的时间,使全市企业商标意识普遍增强,争创品牌的热情明显提高,形成良好的商标品牌发展环境,品牌商标企业规模得到进一步优化,注册总量、行业分布、运作能力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建立较为完善的商标使用以及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工作机制,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品牌商标、品牌产业,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充分发挥品牌商标的聚集、辐射、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我市经济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建立以品牌商标为主导的经济增长和品牌经济模式。
(一)商标注册量大幅增加,各类商标均衡发展。逐年有计划、有步骤在重点行业培育注册一批商标,每年新增注册商标100件,到2017年,全市商标注册达2200个以上,地理标志6件以上。
(二)重点培育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高知名度商标,经济贡献率显著提升。到2017年,全市驰名商标达3件,陕西省著名商标达100件,商洛市知名商标达80件。
(三)品牌培育基地初具规模,优势品牌集群逐步形成。到2017年,建成旅游、农产品、制药等市级品牌培育基地,形成优势产业商标集群。
三、基本原则
(一)企业主体原则。增强企业商标意识,提高产品质量、管理和营销水平,引导企业做好商标的注册、使用、宣传和保护工作,精心经营品牌,积极打造知名品牌。
(二)示范带动原则。加强政策指导,强化帮扶措施,支持优势企业、重点企业、优势行业、优势产业争创商洛市知名商标、陕西省著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积极参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科技创新原则。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增强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增强商标的持续发展能力。
(四)政策扶持原则。落实激励政策,对获得著名、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的所有人给予表彰奖励和政策扶持,激发实施商标战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合力推进原则。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争创、社会支持参与的格局,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建设。
四、培育重点
(一)精心打造区域品牌,挖掘商洛地方特色优势产品。结合实际,打造“山地农产出商洛”名片,充分挖掘商洛地方特色的农副土特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发展潜力,围绕传统农产品、林产品、中药材、养殖等特色产业,积极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广品牌经营,扶持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稀”的农产品商标。
(二)重点培育服务商标,打造秦岭最美是商洛品牌。围绕“秦岭最美是商洛”品牌建设,依托天竺山、木王、塔云山、柞水溶洞、牛背梁、商山四皓、金丝峡、闯王寨、老君山、丹江漂流等丰富的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将历史人文底蕴融入到旅游特色产品的商标品牌形象定位中,积极打造具有旅游文化内涵的特色品牌,促进服务业升级转型。围绕“生态宜居到商洛”,鼓励现代物流、旅游、餐饮、文化、房地产等服务业注册商标和发展商标品牌,充分发挥服务商标在促进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三)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提升商标总体水平。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加大市级知名商标推荐认定工作的力度,积极引导企业争创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促进全市商标品牌梯级发展,实现全市商标由量到质的飞跃、商标总体水平的全面提升。
五、推进措施
(一)实行梯级推进,打造自主品牌。要鼓励扶持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组织强化品牌意识,申请使用注册商标,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鼓励扶持中小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品档次,争创省市著名商标,为企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帮助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扶持大型企业出精品、出名优,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扩大产品在全国的知名度,争创全国驰名商标,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完善激励机制,兑现奖励政策。要按照市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意见》(商政发〔2010〕33号)的规定,对被首次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陕西省著名商标和首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所有人给予奖励。财政部门每年要将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有关部门组织商标知识和商标管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建立商标专业人才库,努力造就高素质的商标专业人才队伍。工商部门要切实发挥协调指导作用,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组织制定创建著名、驰名商标的发展规划,实行重点帮扶责任制度和联系督办制度。
(三)部门联动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工商部门要会同科技、财政、农业、林业、旅游等部门,认真开展实地调研、现场指导、形势分析、政策调整、资金扶持等,为商标培育申报注册提供智力支持和资金保障。同时,要充分发挥商标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商标战略,“一所一标”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相结合,促进产业布局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指导企业注册商标,规范企业使用商标,帮助企业解决疑难,提升企业品牌创建、经营和管理能力,提升企业整体经济效益。
(四)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创新成果。工商、公安、检察、质监、文化等部门要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打击和规范相结合,坚决打击假冒商标等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我市商标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要加强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保护,建立商标数据库,健全重点商标保护制度,积极探索商标品牌保护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商标打假维权协作、情况通报、部门联合执法和维权投诉协调机制,完善商标侵权投诉渠道,规范立案标准和程序。司法机关要加强对商标违法案件的审判,严厉打击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为注册商标所有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要积极指导企业在广告宣传、产品包装、服务场所和贸易活动中正确使用商标,加强自我保护。
(五)加强社会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实施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意识。要开展走进企业、走进三农、走进社区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商标法律知识,让广大企业、农户和市民了解商标,认识商标,运用商标创造价值。要定期开展由行政部门、企业主体和商标主管人员参加的商标专业培训,举办各种商标展示会、推介会,重点宣传获得省级著名商标、商洛市知名商标的企业,引导广大企业走商标发展之路。要发挥舆论和社会媒体监督作用,加大对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曝光力度,以知识产权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4·26知识产权保护纪念日等活动为契机,营造保护商标品牌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法制环境。
(六)发挥商标带动效应,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充分发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加大推介宣传,并以其为示范,带动行业内企业积极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要发挥品牌聚集效应,促进产业集群发展,鼓励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在产业链中发挥引领作用,以其资金、技术和市场优势,形成以其为核心,相关中小企业分工合作的产业集群,形成明显的区域优势和产业特色。要探索建立商标战略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商标培育运用成熟的区域企业集聚、信息集中、产业关联性强、区域效应强等优势,逐步探索建立商标战略示范街或示范村,打造系列品牌、形成群体品牌、凸显区域品牌,充分发挥商标集群的带动效应,推进区域产业结构升级、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商标战略五年规划的稳步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分管秘书长和市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发改、科技、财政、国税、地税、商务、文广、农业、林业、法院、检察院、公安、人行、卫生、旅游、质监、商丹园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商洛市推进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商标战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制定我市商标品牌发展阶段性规划,并对全市商标战略工作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市商标品牌的培育、推荐、认定、宣传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全市商标发展战略的推进工作。各县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确定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责任人,做到层层有责任,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商标发展战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