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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4/06/24 9.2k 阅读 358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城市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建房〔2024〕41号)、《金融监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的通知》(金发〔2024〕1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商洛市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人员组成

组   长:王青峰 市长

副组长:温 琳 副市长

璩泽涛 副市长

成   员:尹章银 市政府秘书长

高   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彦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市信访局局长

陈昌兵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祥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宋   涛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刘   锐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晓刚 市财政局局长

于亚斌 市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王   河 市住建局局长

屈   鹏 市审计局局长

成小斌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邱英南 市税务局局长

尹成果 商洛金监分局局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王河同志兼任。专班办公室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开展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是按照工作专班安排部署,做好全市房地产融资协调和统筹谋划,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会商研判,及时解决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指导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平等协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决策和实施,实现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各县区政府和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要相应成立工作协调机构,负责本辖区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统筹。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强化统筹谋划,定期组织各方会商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地产融资需求,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房地产融资工作落实落地。

(二)做好宣传引导。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总结成功案例和有效工作经验,优选标杆进行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主动发声,做好政策解读和正面宣传,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

(三)强化资金监管。金融监管部门要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资金封闭运行要求,开设专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严防信贷资金被挪用。

(四)及时报送信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对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商洛经开区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定期向省工作专班和市政府报送有关情况。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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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