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深化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年行动方案
(2026—2028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健全垃圾分类全链条治理体系,深化全民参与行动,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全市“133”发展战略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领,坚持依法治理、全民参与、源头减量、分类运处、闭环管控的工作原则,通过补齐设施短板,强化机制创新,凝聚社会合力,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人居环境。
到2028年底,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域覆盖、体系健全、机制完善、民众习惯初步养成的总体目标。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分别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75%以上;全市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以上,有害垃圾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全链条分类体系,筑牢硬件基础
1.深化分类投放体系建设,提升源头分类质量。全面优化投放设施布局,开展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攻坚专项行动。对老旧小区、单位管理小区、无物业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设施缺口台账,按期完成分类垃圾桶、投放点的标准化配备。对布局不合理、设施破损、便民性差的投放点,分批完成升级改造。借鉴汉中留坝县先进经验,在人流量高的公共场所、新建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大型办公区试点建设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站,集成扫码投放、积分兑换、称重溯源、数据统计功能,以数字化手段提升投放管控效率。夯实小区投放管理主体责任,实现分类投放精准化、投放管理规范化、投放环境整洁化、投放体验便民化。(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商洛高新区、商洛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完善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杜绝“前分后混”。完善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站、可回收物分拣中心、有害垃圾暂存点等转运基础设施。各县区严格遵循“以投定运、略有富余”原则,配齐四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统一喷涂分类标识,建立车辆运维、路线调度、人员管理全套制度。科学规划收运路线与频次,建立从投放点至处置场所的全程电子溯源台账,严禁前分后混、混收混运、滴漏抛洒。常态化开展混装混运专项执法检查,对违规企业与个人依法从严追责。加速推进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与可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打通回收网点、社区投放点、分拣中心的衔接通道,提升可回收物收集效率。(市城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末端处置能力建设,推动资源循环利用。根据分类处理需求和区域环卫设施建设相关规划,合理布局,规划建设和提标改造分类处理设施。依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面优化其他垃圾焚烧处置能力,2027年底前完成商州区、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闭库与生态修复工作。加快商州区厨余垃圾处理中心二期扩容,推进洛南、丹凤、镇安等县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区域处置设施短板。鼓励产业园区、大型商超、高校、机关单位因地制宜配备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施,提高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完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转运闭环管理体系,与省内有资质的单位做好对接,实现无害化处置。布局建设各县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大件垃圾拆分中心,提升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环境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全民参与行动,构建共治格局
4.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培训指导。针对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宣传培训方案,实现中小学垃圾分类教育覆盖率100%、社区宣传培训活动覆盖率100%,并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实践课程、社区志愿服务清单。积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八进”宣传活动,各县区每月开展不少于1场次,市级各部门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场次。强化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建立市、县区、镇街、村社四级常态化培训机制,市、县区两级每年度分别组织不少于2次专题培训。市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和主题公园2026年底建成投用,各县区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沉浸式体验、现场宣讲、互动教学等活动,提升宣传实效。(市教育局、市城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夯实基层治理,压实属地责任。以社区“共同缔造”活动为抓手,建立“党建牵头、网格落地、多元协同、长效闭环”的管理体系。将垃圾分类责任细化至网格、楼栋,定期召开居民民主协商会议,解决分类工作难点、痛点问题。强化居民分类投放义务,推动分类习惯养成。(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市民政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强化党建引领,激活基层动能。完善市、县区、镇街、村社四级党组织联动机制,将垃圾分类纳入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员下沉网格、包干楼栋,带头践行垃圾分类,带动群众主动参与。(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机关工委、市委社会工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7.凝聚社会合力,深化多元治理。充分发挥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搭建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参与平台。联动学校、社区、物业开展形式多样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和宣传宣讲活动。构建“政府引导、全民动员、社会参与”的多元治理模式,推动垃圾分类从“政府主导”向“全民自觉”转变。(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市委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狠抓源头减量管控,遏制垃圾增量。
8.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整治。引导电商、快递企业优化包装方案,减少二次包装,推广使用环保可循环包装材料,建立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有效降低垃圾产生量。(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限塑减塑行动。落实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有关规定,开展“减塑”行动,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制止或查处。(市发改委、市环境局牵头,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严控一次性用品使用。在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全面落实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规定。引导市民购物自备环保袋,倡导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采购与使用。(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深化制止餐饮浪费。严格执行《反食品浪费法》,加强餐饮行业监管,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光盘行动”,倡导适量点餐、剩餐打包,杜绝餐饮浪费、粮食浪费,从源头减少厨余垃圾产生。(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推广绿色办公模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绿色采购,优先选用可循环、可再生办公产品。推行无纸化办公、双面打印,倡导自带水杯、餐具,打造绿色节约型机关。(市机关事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体制机制保障,强化制度支撑
13.优化统筹工作机制。健全市级统筹、部门协同、县区落实的工作领导机制。各县区要结合“十五五”城市建设相关规划、环卫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等编制本县区垃圾分类专项规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同时要强化跨部门联动,破解跨领域、跨区域工作难题,形成工作合力。(市城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法治体系建设。对标《陕西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结合商洛实际,起草《商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审议。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以法治刚性推动工作落地。各县区制定配套管理制度,实现属地管理有章可循。(市城管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规范设施运维管理。各县区要发布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明确各类场所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标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转运站、分拣中心、填埋场及各类垃圾处理厂、就地处理设施等)运行管理规范或制度。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处设施运维、安全管控、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全链条设施稳定运行。(市城管局负责)
16.探索分类收费改革。结合环卫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建立与垃圾分类成效挂钩的差别化收费机制。推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体现“多产生多付费、分类精准少付费”的导向,以经济杠杆引导精准分类。(市发改委牵头,市城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压实物业履职责任。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管理主体责任,制定物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履职细则,将督导履职、设施维护、宣传引导纳入物业核心工作。建立市、县区、镇街三级监管机制,将物业垃圾分类履职情况,与信用评价、项目招投标、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将垃圾分类服务内容、费用标准纳入物业管理合同,保障物业履职经费。(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分类投放管理。全面推行垃圾分类督导员制度,深化桶边督导、投放点巡检、上门宣传等志愿服务,定期开展督导员培训。2028年底前实现中心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督导员覆盖率80%、上岗培训率100%。(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强化联合执法监督。构建“城管+物业+志愿者”联动执法模式,搭建市、县区、镇街、村社四级执法监督网络。重点查处混投、混收、混运、运输滴漏等违法行为,推广视频监控、智慧监管等非现场执法方式。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强化执法震慑力。(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市县联动、部门协同、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三年行动方案落地。各县区要明确部门责任清单与任务台账,细化年度目标、阶段性任务,夯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
(二)强化经费保障。市、县区两级财政要统筹安排专项经费,重点保障分类设施建设、宣传教育、人员培训、低值可回收物兜底回收等工作。优化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设施建设、运营与资源化利用项目。
(三)鼓励创新示范。支持各县区、重点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创新试点,在智慧分类管理、“两网融合”促进、源头减量模式、资源化利用技术、社区治理机制等领域打造一批示范项目。及时总结经验方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商洛模式,以点带面提升全市工作水平。
(四)强化督导检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检查、暗访调研机制。组建专业暗访巡查队伍,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常态化暗访与联合督导。建立问题台账、整改台账、销号台账,实现督导、整改、复核闭环管理。
(五)营造良好氛围。统筹各级主流媒体、新媒体平台,开设垃圾分类专题专栏,宣传工作成效、先进典型与科普知识。曝光混收混运、违规投放等反面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激发群众监督热情,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编辑:雷思梦丨校对:米乐丨审核:陈相佐丨来源:市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