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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

2016/07/17 1.4w 阅读 452 点赞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为加快推动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6〕29号)要求,现将我市《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重点,勇于担当,积极作为,通过创新、有效举措,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各项改革。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主要领导要集中时间精力,亲自部署推动;分管领导要紧盯目标任务,逐项抓好落实;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

二、夯实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建立工作台账,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人。要认真梳理改革推进中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分类施策,不断强化“放”的协调性、提高“管”的有效性、增强“服”的主动性。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县区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确保各项改革取得实效。

三、抓好任务落实。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及时掌握各县区、各部门改革进展情况,加强工作协调、政策对接和任务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凝心聚力、共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市政府督查室、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全面检查、重点督查、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对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进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县区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商洛市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商洛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4日

附件

商洛市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共52项)

序号

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

做好省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承接落实工作。

市审改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即时完成

2

公布《商洛市市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6年版)》。

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3

公布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市审改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月底前完成

4

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简化优化审批流程。

市审改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待省政府出台标准后抓好落实

5

全面清理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

6

修订《商洛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市发改委负责

待省级《目录》公布后,按时限要求完成

7

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

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8

将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

市发改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9

全面落实省政府《清理规范投资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力度。

市发改委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0

整合各部门公共资源交易职能,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市县互联互通。

市发改委、市编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三、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

11

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修订《商洛市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市人社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12

全面清理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

市人社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四、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

13

严格落实中省出台的清理收费各项政策规定,加大收费清理,加强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14

制定《商洛市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出让机制。

市财政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15

公布《市级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16

修订并公布《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全市考试收费目录清单》。

市财政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17

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组织对涉企收费的专项监督检查,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市财政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月底前完成

五、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8

分层级公布《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双告知”职责。

市工商质监局、市审改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19

巩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按照省上安排,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20

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21

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逐步颁发电子营业执照。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

按照省政府规定时限完成

22

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加快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六、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

23

加快市县镇三级权责清单导入全省统一发布平台,正式上线运行,集中对外发布。

市编办、市政务信息办牵头,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县两级8月上旬前完成,镇办9月中旬前完成

24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绩效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政府的信息公开、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水平。

市政务信息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5

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在法定工作日内通过网站予以公示。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26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七、实施公正监管

27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市审改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月上旬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1月底前建成名录库

28

提高随机抽查覆盖率,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

市审改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2017年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

29

建设“双随机”抽查电脑摇号系统,方便各级各部门通过电子化手段实现 “双随机”并全程留痕。

市审改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2017年实现随机抽查全覆盖

30

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市发改委、市政务信息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1

落实《陕西省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办法》,推动各行业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

市发改委、市政务信息办、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2

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子平台建设力度,加快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监管“一张网”,并顺利完成与全国、全省“一张网”对接。

市工商质监局、市政务信息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八、推进综合监管

33

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市编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4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

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5

抓紧健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镇办行政管理体制,通过委托方式赋予镇办相应行政执法权。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月底前完成

36

规范和统一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着装、标志标识、执法证件、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监督等事项。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食药局、市工商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月底前完成

37

规范县级市场监管机构投诉举报机制。

市食药局、市工商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月底前完成

九、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38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民间投资的各项政策,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

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39

畅通投诉渠道,健全维权机制,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0

开展公共服务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公用企业滥收费用等违法行为,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

市工商质监局、市物价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1

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市科技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十、提高“双创”服务效率

42

推进各类“双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

市发改委、市工商质监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3

加快全市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实现政策集中公示和扶持导航。

市工商质监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44

加快建立新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密切跟踪新生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

市统计局、市工商质监局负责

持续推进

45

开展免费创业培训,积极创建省级示范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推动高校毕业生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市教育局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十一、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

46

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投资公共服务的积极性。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

持续推进

47

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

市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十二、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48

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整合网上办事资源,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能力,建设市县网上服务平台,引导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市政府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49

公布市县镇三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

市审改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月底前完成

50

清理需要群众出具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51

加快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建设,制定各项管理办法,推进高效运行。

市政府办牵头,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月底前完成

52

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投资项目审批提速、群众办事方便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

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持续推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